维稳干部:唐慧言语强悍但心肠很软

2013年07月25日12:46  中国新闻周刊网

  五

  唐慧因此走上了上访之路。

  “这个女人啊!”说起唐慧,富家桥镇副镇长顾俊龙无奈地摇着头。对于他们来说,这个执著、聪明、胆大、又有些吃软不吃硬的女人,是个“难搞”的角色。

  2007年10月,唐慧第一次为加快一审开庭到北京上访。她原计划在天安门发传单,但在安检时就被查出,由西城区公安分局扣押,开出训诫书,送往马家楼北京上访人员救济中心。自此便在富家桥镇“挂了号”。

  由于上访维稳的“属地管理”原则,虽然乐乐案既没发生在富家桥镇,也不牵扯镇政府,但最终要由富家桥镇政府对唐慧的上访负责。

  永州当地信访考核制度要求进京、赴省上访“零指标”。零陵区对乡镇政府信访考核又实行“百分制”,其中“减少越级上访量”一项就占50分,在“特别防护期”——重大节日及重大会议期间——如发生“进京非正常个访”和“进京非正常个访且登记挂号”,每人次分别扣4分、8分。如接到北京信访方面的通知,相关单位要在24小时内赶到北京,否则扣5分。这些都关系到镇政府工作的年终考核,关系到是否被“一票否决”。

  顾俊龙于2008年10月调到富家桥镇任职。得知唐慧这个“难搞”的角色后,他请唐慧吃了一次饭,打算拉近一下彼此的距离。出乎他的意料,饭席中,唐慧没有喋喋不休地谈论女儿的案子,只是唠唠家常,还不时帮忙倒水、添饭。顾俊龙想,这个女人看起来挺懂事的。

  可是,一旦玩起上访与接访的猫捉老鼠游戏来,唐慧就变了。

  一年两会前夕,镇政府派了七八个人守在唐慧家楼下,以防止她去北京上访,唐慧直接从后院翻墙跑了;火车票实名制以后,唐慧常怕自己的身份证买不了票,常借用亲人的身份证买火车票,或绕路广西再进北京;有一次,镇政府干部在长沙把准备去北京上访的唐慧截住,关在一个小旅馆里,唐慧竟然用床单绑在阳台上逃了出去。

  为了稳住唐慧,镇政府也想了些“怀柔”政策。先是主动提出为唐慧全家六口人(唐慧一家三口,唐慧公婆和母亲)申请了农村低保,为了提高低保标准,后来又把他们全家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她就在这时改了名字,从唐满云,变成了唐慧——为了保护女儿,不让人知道真实身份,她一家三口集体改了名字。

  2008年后,唐慧一家开始享受城镇低保,最初每月拿458元生活保障金,2009年提至848元,2011年再次提高到1328元。逢年过节,镇干部就带着米、面、油去看望唐慧。顾俊龙说,他们希望能和唐慧做朋友,取得信任,然后相互理解。

  不过,对付唐慧最有效的办法还是“苦肉计”。干部们发现唐慧虽然言语强悍,其实心肠很软,一旦干部们摆出可怜的样子,请唐慧理解他们也有家要养,唐慧就会放弃本来的上访计划。“你去了北京,我们就会乌纱帽不保,我们也是农民的孩子,走到今天不容易。”“特殊防护期”之前,干部们常这么请求唐慧。

  对于镇政府干部,唐慧抱着一种奇怪的感情。这些人常年和他在一起,彼此明白对方的诉求,甚至相互理解,却没有办法互相妥协。有时,唐慧逃脱看守后,还会主动打电话通知对方,让他们别找了,回家吧。有时这样做也会失策。那次用床单出逃成功后,唐慧给接访小组中的派出所副所长打电话,没想到,对方很关切地问:“从那么高的阳台跳下来,脚有没有受伤?”唐慧忽然觉得,这个人是在关心她,而不只关心自己的乌纱帽,便乖乖跟接访干部们回了家。

  镇政府也会给唐慧送钱。唐慧有时会收下,有时则会拒绝。对于这种方式,双方各有表述。镇政府说,这是因为唐慧有时会委婉地表示她需要用钱。而唐慧则说,她从没来没表示过,镇政府主动送来,“收了,他们就才能心安”。

  根据富家桥镇政府财务所整理的《富家桥镇2007年-2012年上访对象唐满云(唐慧)接访费、困难补助及工作经费明细表》,从2007年到2012年的五年间,唐慧一共接受了19万余元(包含6万医疗纠纷款及张杰29000余元的工程款)救助款。

  这段期间,乐乐案终于2008年4月一审开庭,一个半月后宣判:六名犯罪嫌疑人中,两名死刑,两名无期,两名有期徒刑15年,附带民事赔偿9万元。

  令人关注的是,被告、受害人与检方均对判决不满。被告六人均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不当”;检方认为,对个别被告人“审判程序违法”“量刑畸轻”“适用法律错误”;而唐慧认为,对所有人都判得太轻了——应该全部死刑。

  三方均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请求。2008年8月,湖南省高院做出裁定,由于一审中法院没有为其中一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限制了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利,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2009年4月,永州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宣判,维持原来的一审判决。

  唐慧不同意。她的目标很明确——全部重判!并且要在判决书上写明有“强迫卖淫”的行为。为此,她曾在一名审判长的办公室里住了18天,吃、住,还在里面洗头。离开前,居然还让法院同意出示了一份证明:唐慧抗议不是无理取闹,确因法院判决有过失。

  在永州要求没有获得满足,唐慧便去北京上访、撒传单。至2010年年初,她已被行政拘留过两次,第一次8天,第二次5天。“不过我没有在拘留书上签过字。”唐慧说,“我不认为我有违法行为。”

  无论是永州市,还是富家桥镇,在与唐慧周旋了近四年后,渐渐拿她没了办法。“这个偏执的女人要求全部判死刑真是无理取闹。”他们私下议论,但没人敢当着唐慧讲出来。

  最让永州警方头疼的,是一份秦星在看守所的立功证明。根据警方提供的证据,秦星曾经2007年6月在看守所内成功阻止同监犯周兰兰自杀,秦星的辩护律师在一审法庭出示了看守所提供的立功证明,希望能给予秦星减轻刑判。

  然而唐慧很快就在一次进京上访中认识了周兰兰。她们住在同一个旅馆同一个房间,听说和自己是老乡,唐慧想起了这个名字。“你叫周兰兰?你认识秦星吗?你在看守所里自杀过吗?”她问。“我认识秦星啊。我没自杀过。”周兰兰回答。

  这么说,秦星的立功证明是伪造的?唐慧跑到永州市中级法院,要求对秦星的立功证明进行调查,并且一定要将调查结果写在判决书上。

  永州警方说,那一次,唐慧在中级法院的立案大厅连住15天,并且要求审判长必须按照调查结果内容修改判决书。在《中国新闻周刊》获得的一份审判长张新民调查周兰兰自杀的《问话笔录》中,周兰兰表示,2007年6月12日下午自己没有在监房,自己也没有自杀过。

  因此,在随后开庭宣判的二审判决书中,出现了这样的段落:“对于秦星的立功表现,当事人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否认自杀行为,法院认为秦星为了逃避法律严惩,伙同他人提供虚假立功证明,弄虚作假,欺瞒法庭(在三次庭审时)有悖于法律,综上,秦星没有立功表现,故被告人秦星、陈刚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理由,均不能成立。”不过,知情人透露,这名审判长事后被调离审判长职位,而且,公安机关内部也坚持,周兰兰自杀事件确实存在。“但是,实在搞不过唐慧。”

  六

  不过,这一切,都发生在媒体关注之前。

  唐慧期待能得到媒体的帮助。她去过长沙广电中心,曾亲自跑到石家庄一家报社的办公室,还寄过信给中央电视台。

  2010年6月,永州市零陵区法院发生枪击案,一人持微型冲锋枪,冲进庭审现场扫射,现场死亡4人,凶手当场自杀身亡。诸多媒体闻讯赶到永州。这是上访户与媒体接触的好机会。但唐慧刚刚做完宫外孕手术出院,无法像其他人一样追着记者跑。为了吸引注意,她让一个亲戚在网上发布了一条消息:“朱军(枪击案嫌疑人)是我女儿的干爹,想了解情况的请联系我。”

  这是唐慧的聪明之处。换言之,这是她的狡黠。

  尽管只上到小学三年级,但熟识她的人对她的第一评价都是:聪明。她深知自己的学识不够与他人进行深入的交流,因此,与律师或记者交流时,她更多是倾听,然后很快判断出她应该承担什么角色;听到有利于她的评价,她很快就能记住,并在下一次接受采访时模仿;而听到不利于她的评价时,她也能诚恳地承认事实,不过,她能找到解释的理由。比如,有人向唐慧核实,她是否曾在一审法庭上袭击了被告人秦星的律师。唐慧想了一下,承认了,然后解释说,那是因为她听到辩护律师说“乐乐是自愿卖淫”,情绪失控,顺手抄起桌上的东西就丢了过去。

  因此,很多人都表示过——比如凤凰周刊记者、免费午餐发起人邓飞——并不喜欢唐慧,因为她有时会为了迎合媒体的观点而撒谎,但接触后又发现,唐慧可以自圆其说,让人理解她有苦衷。于是,就这样接受了她。

  撒谎曝料没能吸引太多媒体的关注,不过唐慧仍有所收获。她拿到了几张记者的名片,她把这几张名片摆在桌子上,冥思苦想应该怎样引起媒体的关注。之前每次去见检察长、法官,她也要这样想很多天,设想可能遇到的情形,把应该说什么、怎样说,先在心里预演无数遍。可唐慧知道,她没办法一一拜见这些记者,静坐绝食的办法也不适合,打电话好像更不恰当,“这些记者们跑来跑去,哪里会有时间听我说那么多?”她知道,应该要简单明了地说出自己遭遇、诉求和苦衷。最后,她的决定是发短信。记者总会有时间看短信,这样也不会太打扰他们的工作,而且短信能够长时间留在手机上。

  唐慧开始整天坐在家里编辑短信,用一台哥哥淘汰下来的诺基亚手机,一个字一个字地编辑,很多字不知道该怎么写,就请亲戚用短信发过来,她再复制。就这样,每隔一段时间,她就给获得名片的记者们发一轮短信,每一轮也力求有所不同。

  这一年,恰逢微博元年,新媒体正跃跃欲试,要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舞台。提供能够吸引眼球的稀缺元素的新闻事件,无疑是最有力的武器。乐乐事件几乎集中了所有要素:幼女、被迫卖淫、母亲上访多年、公权力不作为……它因此进入了微博编辑的视野。

  2010年年底,唐慧接到了一家网站的微博编辑李莉(化名)的电话。这是唐慧第一次接到媒体主动打来的电话,一时间语无伦次。李莉回忆说,只记得唐慧“像祥林嫂一样”不断重复着几年来的遭遇。但李莉已基本搞清楚了事情的过程,也对唐慧产生了充分的信任。“她有这种魅力。”李莉说,“她能让别人相信她。我想,这可能是因为她所有的陈述中,都有对女儿的爱。”得到上级编辑的首肯后,李莉开始介入并支援乐乐事件。

  通过一家妇女法律援助中心,李莉帮唐慧从北京邀请了两名律师,2010年6月,乐乐案第三次开庭时,她还邀请了几家地方报纸、电视台进行了一系列报道,同时帮助唐慧开通微博,内容由唐慧短信或者口述,再由李莉发布。为保持新闻热度,第二年开春,李莉还联系了一家救助基金,在北京佑安医院对乐乐的病进行了一次义务的专家会诊,同时再次邀请媒体报道。

  李莉承认,这两轮报道并没有引起舆论的太多关注。她也曾希望借助一些微博大V的力量帮助推广,不过大V们并没有表示太多的兴趣。

  2012年6月,湖南省高院对乐乐案做了终审宣判,维持了一审判决。从乐乐离家算起,时间已过了近五年,唐慧哭也哭了,闹也闹了,访也上了,依然没有达成她认为的“公正”。亲人们劝她,“你想让法院怎么判就能怎么判,这怎么可能呢?”法院和检察院里也有人对她说:“你认为应该全判死刑,但法院也要依法判决啊。”就连她的律师胡益华也告诉她,“只要维持原判就是胜诉。”

  胡益华是李莉帮唐慧找到的援助律师之一。他曾是央视大火被告人、全国首例器官买卖案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与别人不同,胡益华对唐慧的印象很好。他说,唐慧第一次来见他时,特意拎了一袋苹果和一条烟。“什么东西并不重要,这种举动让人感到她是个讲情义的人。”此前,胡益华也做过很多法律援助,但很多当事人对他的态度让他有种“这是你应该做的”感觉。唐慧是第一个第一次见面就如此热诚地表达谢意的人。

  唐慧虽然固执,但也渐渐放弃了原来的想法。她打算像前两次接受命运一样,再次表现出顺从。她要开一家小花店,重返踏实而正常的生活。她甚至还宴请了她的房东和负责维稳的富家桥镇副镇长顾俊龙,向他们宣布新生活即将开始。至于女儿,她把她送到了长沙去读书,远离永州这个是非之地。

  被改变的唐慧:从农村妇女到公众人物

  七

  然而,似乎命运没打算就这样放开她。

  2012年8月2日,几名民警来到唐慧简朴而整洁的住处,她为女儿买的法律书已经收到抽屉里,多年的上访材料也整理封存在一个麻袋里,码放在房间的一角,而唐慧正在花店里干活。

  警察把她带到了一个宾馆,开始了对她审问,“你是否在雅礼中学上访过?”“是否在省委大院拦过党代表的车?”唐慧警觉地没有回答所有的问题,“我要见我的律师”,她说。她还没见到律师,第二天,就见到了警方对她出示的一纸通知:永州市劳教委做出《劳教决定书》,判处唐慧劳教一年零六个月。

  律师甘元春收到唐慧丈夫张杰的求救短信后,第一时间发出微博:“紧急呼吁,永州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受害人母亲上午来电,她持湖南省高院认定永州公安帮被告人做假立功的判决到公安厅投诉,要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今日被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派十余持枪特警扣留,目前失联。【评】拘禁家属,就可以掩盖作伪证的罪恶吗?”

  律师和媒体的呼吁,唤起了公众的记忆,2010年对此案的零星报道被重新找到并转发,乐乐的遭遇、上访妈妈的故事,而且还有了一个更吸引人的“引子”——仅仅为了给被迫卖淫的女儿讨公道,多年上访的母亲被判劳动教养。就连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也发布评论:“专家最近宣布,经三级指标体系测评,民族复兴任务已完成62%。然而,当湖南永州遭强暴幼女的母亲因上访被劳教的新闻传出,这一数字显得如此苍白。一个国家的强大,不应只有GDP和奥运金牌,复杂的数理模型中,更应包含百姓的权利与尊严、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唐慧曾经渴望的全社会关注,此时终于到来了。这个悲情的故事,使法学界讨论十年的劳教制度存废问题,占据了各大报刊的封面报道或头版。“经过十年来的公开讨论,作为一种不经审判而长期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制度,劳教制度‘违宪、违法’是社会共识,”率先做出报道的一家媒体这样评论:“改革已到临界点。或改或废,均可讨论,但不能接受的是,维持原状,原地踏步。”

  一家媒体的记者在一年前曾就劳教问题采访有关部门。得到了答复是:劳教问题是禁区,不能讨论,你们不知道?眼下,他看着各大媒体争先恐后地在显著位置标出“劳教”二字,各种荒诞的劳教遭遇和理由相继浮出水面,心里始终想不明白,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一年前的禁区突然成了开放区。

  8月4日下午,永州市公安局连续发布了12条长微博,称唐慧闹访、缠访、散发传单,严重扰乱了单位和社会秩序,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因此决定对其劳动教养1年6个月。不过这些信息随后均被删除。事后,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的分析报告指出,永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的举动引发了“舆论强烈反弹”。互联网和微博上充斥了“放人”的呼吁,就连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也没有维护本省的决定,在微博上公开呼吁释放唐慧,拥有510余万“粉丝”的“童话大王”郑渊洁,更是在一段时间内,每天在微博上喊一次“放人”。

  事实上,永州市方面对此也感到委屈。在长达六年的上访历程中,有关部门曾三次建议对唐慧进行劳动教养,永州市劳教委都没有批准,反倒是这次遵循上级精神做的决定,把他们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成为批判的众矢之的。

  唐慧被关在株洲市白马垅劳教所的监所里,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一个“舆论英雄”。她反复想的都是:“我完完全全被政府给骗了。”

  但唐慧已成为对抗劳教制度的一个符号。8月6日,胡益华与甘元春以唐慧代理人身份向湖南省劳教委发出了《行政复议书》。随后,李莉也从北京赶来,与律师们汇合后,共同赶往劳教所。虽然没有确切的消息,但李莉说,她冥冥中有预感:唐慧很快可以放出来。此时,同时兼顾几个案子的律师胡益华,已经连续两天两夜没有睡觉。凌晨五点,距离白马垅劳教所还有最后30公里,胡益华实在太困了,就把车停在路边,稍做休息。刚刚闭上眼睛半个小时,李莉就接到电话:唐慧被释放。

  他们赶到劳教所时,看到唐慧正在与前来接她的镇政府人员撕扭,显然是不愿意和他们一起走。事后,唐慧回忆起李莉的出现时,仍然含着泪水说,“看见莉莉从台阶上走下来的时候,我觉得这是上天派下来的天使。”那一刻,唐慧几乎扑在了李莉身上。

  9天,是从唐慧被通知实行劳动教养到被释放的时间。她大概创造了在全国舆论下被拯救的被劳教者的最短纪录。尽管当局的理由是,出于“人道主义”关怀。但人们很快就将此作为推动停止劳动教养制度的契机。2013年1月7日,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表示,将“适时停止使用劳教制度”。半年后,各地劳教所相继宣布挂牌“强制隔离戒毒所”,以这种方式低调地表明,劳教正在渐渐成为不被使用的惩戒方式。

  有人认为,唐慧最终起诉永州市劳教委是被舆论绑架的选择,是被律师们当作起诉的工具。一次采访中,一位记者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唐慧平淡地回答说,这是她自己的决定。她需要永州市劳教委在法庭上拿出证据,证明她必须被劳教的正当理由。另一方面,她需要继续得到舆论的关注,以便乐乐案子的判决可以尽快在全国最高院通过复核。

  此时人们才发现,长达六年的经历已经改变了这个40岁的农村妇女。她从原来那个要强、好胜、既渴望拥抱梦想、又对未来毫无安全感的农村妇女,变成了一个懂得审时度势、察颜观色、能说出一长串被记者作为直接引语的公众人物。

  就在起诉劳教委的判决即将宣布前,一位自称长期跟踪她的记者曝光说,唐慧在长年的上访和申冤中,也获得了不少实际收入,某企业大佬曾一次性地捐给她60万元,唐慧一边悄悄办好出国护照,一边对媒体哭穷。

  唐慧没有做太多回应。她说,“我可能会为了让女儿的案件吸引媒体关注撒撒谎,但这些涉及人品的事情,我不会说谎。我的确收到过捐助,不过捐助人不希望我公开他的信息。我将严格按照捐助的内容,留给女儿看病读书使用。必要时,我可以出示存折证明,但我想,现在还没有这个必要。”

  从为女儿申张正义而始,以间接推动劳教制度改革而终,唐慧自己也没有想过,她会走向这样的结局。永州市、零陵区、富家桥镇曾经与唐慧打过交道的公职人员,心里也全部有说不出的感觉。“这样大家会觉得,她以前的那些要求就全是合理的吗?”一位工作人员问。

  然而另一位为唐慧代理过的律师说:有时候,历史的变化就是这样发生的。它总是由被人们忽视的、微小的环节开始,最终形成一个不可遏制和逆转的社会潮流。“所以永远不要嘲笑和忽视小人物。”

  2013年7月15日,唐慧劳教赔偿案最终在湖南省高院终审判。本次宣判在五天前便向社会公布,同时接受媒体预订旁听席位。

  但唐慧却有点退缩。为了躲避媒体,开庭前一天,她从长沙的亲戚家搬到了40元一天的小旅馆。没有窗子,开门就上床,她却整夜没睡着。她知道,这也许是她这些年历程的终点,在经历如此多的波折之后,她准备接受别人的建议,努力“放下过去,重新开始”,虽然她仍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够做到。

  但无论如何,7月15日一早,她已经在为开始新生活做着准备。她换上了一身平时不大穿的平底布鞋,一件女儿淘汰下来的黑底白点T恤,牛仔裤,又将平时卷起来的头发放下。她知道会有很多媒体刊登她的照片,她说,这样,当她再以平常面貌出现在街头时,人们将不会那么容易地将她认出来。”★

  (实习生霍仟、赵常秋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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